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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暢通優(yōu)秀人才流動渠道,進一步加強全市教研隊伍和教師隊伍建設,促進盤州市教育高質量發(fā)展,決定開展盤州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考調教研員和教師工作,現(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考察政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颊{工作按照制定考調計劃、發(fā)布考調公告、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選崗、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二、考調計劃和職位
盤州市教育系統(tǒng)2024年公開考調計劃28人,均為專業(yè)技術崗位。其中:盤州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6人、高中2人、初中3人、小學9人、幼兒園8人。具體職位詳見《盤州市2024年公開考調教研員和教師職位表》(附件1)。
三、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1.報考盤州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教研員崗位的,為貴州省內公辦初中學校在編在崗教師、縣級及以上教研機構專職教研員。
2.報考高中、初中和小學教師崗位的,為貴州省內公辦學校(園)在編在崗教師(盤州市內凡進必考學?!磮@〉除外)。
3.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為盤州市內公辦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盤州市內凡進必考幼兒園除外)。
(二)考調條件
1.報考盤州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教研員的:
(1)教研工作。具有開展教研工作的學科專業(yè)素養(yǎng),能夠開展專題講座、撰寫專題報告或論文、承擔課題或者項目研究工作等能力。
(2)教研創(chuàng)新。主動承擔崗位職責外的工作任務,并作出積極貢獻;工作有創(chuàng)新,創(chuàng)新性解決教育、教學、教研及管理中的難題。
(3)工作業(yè)績。具有扎實的教育理論功底,教學經驗豐富,具有6年以上(含6年)報考學段學科教學工作經歷,具有中學中級及以上教師專業(yè)技術職稱,教育教學業(yè)績突出。
(4)年齡要求。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縣級及以上教研機構專職教研工作經歷的教師,縣級及以上專職教研工作經歷每滿一整年,年齡可放寬2歲,最多可放寬6歲。
(5)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持有相應學科初中(高中)教師資格證。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報考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的:
(1)參加工作時間須滿5年(含特崗服務期)及以上(即2019年9月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
(2)報考高中、初中、小學的,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報考幼兒園的,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持有相應學科高中教師資格證。
(6)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持有相應學科初中(高中)教師資格證。
(7)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持有相應學科小學(初中或高中)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語文、小學數(shù)學的,需有班主任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
(8)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須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且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9)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崗位等級調整。
(10)符合考調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試用期內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干部檔案、黨員檔案中重要信息存疑的;
5.工勤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宜辦理調動的。
四、報考要求
(一)報考盤州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教研員的:
1.報考人員須填寫《盤州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2024年公開考調教研員報名表》(見附件2)。市(州)直屬初中學校和教研機構報考人員須報考單位、市(州)教育局黨組簽署同意報考意見,縣級直屬初中學校及教研機構報考人員須報考單位、縣級教育局黨組簽署同意報考意見,鄉(xiāng)(鎮(zhèn)、街道)初中學校報考人員須報考單位、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校、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縣級教育局黨組簽署同意報考意見,確保錄取后順利辦理調動手續(xù)。所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隱瞞實情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涉嫌違紀違法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2.考調崗位按1:2的比例開考。若報名人數(shù)與擬考調崗位比例達不到1:2的要求,則按規(guī)定對考調崗位數(shù)相應予以減少或取消。
3.考調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調整到有空編的非考調學校任教,三年內不得參加盤州市教育系統(tǒng)內相關考調。
(二)報考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的:
1.報考人員須填寫《盤州市2024年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表》(見附件3和附件4,含盤州市內教師用表和盤州市外教師用表),所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隱瞞實情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涉嫌違紀違法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2.盤州市內的教師填寫附件3《盤州市2024年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表(盤州市內教師用表)》,直屬學校需報考單位簽署同意報考意見,非直屬學校(園)需報考單位、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校、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簽署同意報考意見,確保錄取后順利辦理調動手續(xù)。
3.盤州市以外的教師填寫附件4《盤州市2024年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表(盤州市外教師用表)》,需調出單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編制部門、人事部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確保錄取后順利辦理調動手續(xù)。
4.報考高中、初中職位的,直接填寫報考學校和學科;報考小學職位的,只填寫報考學段及學科,考試入圍后進行選崗;報考幼兒園職位的,直接填寫報考學段,不填學科,考試入圍后進行選崗;每人限報一個學段(或學校)一個學科,報名后不得更改,錄用后從事所報考學段學科教學。
5.考調工作按1:2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若報名人數(shù)與擬設的考調崗位數(shù)達不到1:2的(核算到同學段同學科崗位總數(shù)),則按規(guī)定對考調崗位數(shù)相應予以減少或取消。
6.考調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入學??己瞬缓细裾撸{整到有空編的非考調學校任教,三年內不得參加盤州市教育系統(tǒng)內相關考調。
五、考試內容及錄取方法
(一)報考盤州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教研員的:
考調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組成,筆試、面試總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即考調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內容為報考學段學科專業(yè)知識+綜合知識。面試以招聘崗位數(shù)1:2的比例,按報考崗位從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每個崗位確定最后1名面試人選時,出現(xiàn)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納入面試人選。面試方式為說課,采用現(xiàn)場打分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工作由盤州市公開考調教研員和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考調入圍人員成績并列者,獲得現(xiàn)場優(yōu)質課、學科綜合技能大賽、教科研成果(僅限主持人)市(州)級二等獎、省級三等獎,考調成績加0.2分;獲得現(xiàn)場優(yōu)質課、學科綜合技能大賽、教科研成果(僅限主持人)市(州)級一等獎、省級二等獎,考調成績加0.4分;獲得現(xiàn)場優(yōu)質課、學科綜合技能大賽、教科研成果(僅限主持人)市(州)級特等獎、省級一等獎、國家級三等獎的,考調成績加0.6分;獲得現(xiàn)場優(yōu)質課、學科綜合技能大賽、教科研成果(僅限主持人)省級特等獎、國家級二等獎以上的,考調成績加0.8分。
(二)報考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的:
考調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組成,筆試、面試總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即考調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分學段進行,內容為報考學段專業(yè)知識+綜合知識。面試以招聘崗位數(shù)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每個崗位確定最后1名面試人選時,出現(xiàn)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納入面試人選。高中、初中、小學教師面試以說課方式開展,采用現(xiàn)場打分方式進行。幼兒園教師面試采取技能展示的方式開展,采用現(xiàn)場打分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工作由盤州市公開考調教研員和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高中、初中教師崗位按總成績對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錄取人員;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崗位根據報考的學科或學段崗位,按總成績對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選崗人員;各學段各學科總成績末位名次入圍并列者,加試一次面試,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用。
六、考調程序安排
(一)信息發(fā)布
在盤州市人民政府(官網)和盤州教育宣傳微信公眾號平臺上發(fā)布考調相關信息。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8月20日—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盤州市教育局615室(教師崗位)、盤州市教育局812、813室(教研員崗位)。
報名時所需資料:
1.報考盤州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教研員的:
(1)《盤州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2024年公開考調教研員報名表》2份(見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3)單位開具的所報學科任教時間證明,能夠印證考調條件(3)的教育教學業(yè)績突出材料(盤州市外的報考人員須所在區(qū)、特區(qū)教研機構審核并加蓋公章,盤州市內報考人員須所在學校審核蓋章);
(4)任教以來主持研究的國家、省、市(州)級課題結題證書,主持并獲得市(州)級教科研成果二等獎及以上證書,獲得市(州)級現(xiàn)場優(yōu)質課、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證書,縣級及以上專題講座證書,公開發(fā)表于正規(guī)教育教學類刊物的論文,省、市(州)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名師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各一份;
(6)具有縣級及以上教研機構專職教研工作經歷的教師應提供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證明材料。
(7)近期免冠1寸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為:身份證號.JPG,例如:520201198501020012.JPG;用U盤或光盤拷貝;同時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
2.報考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的:
(1)《盤州市2024年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表》(2份)。盤州市內教師填寫《盤州市2024年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表(盤州市內教師用表)》(見附件3);盤州市以外的教師填寫《盤州市2024年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表(盤州市外教師用表)》(見附件4)。
(2)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復印件,查驗原件后收復印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各一份;
(4)報考小學語文和小學數(shù)學教師崗位的,提供班主任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出具);
(5)近期免冠1寸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為:身份證號.JPG,例如:520201198501020012.JPG;用U盤或光盤拷貝,同時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
(三)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由盤州市教育局負責對本次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考調的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隱瞞實情的,將取消報考人員考調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筆試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領取時間: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領取地點:盤州市教育局人事科(615室)。
(五)筆試
筆試時間:2024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及考試要求:詳見準考證(筆試時須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
(六)面試
面試時間及面試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盤州市人民政府官網和盤州教育宣傳微信公眾號查看。
(七)考察政審
1.報考盤州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教研員的:考察以考調崗位1:2的比例,按考調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在確定末位考察人選時出現(xiàn)考調成績相同者,一并納入考察。考察由盤州市教育局組織,深入考察人選所在單位,考察個人的德能勤績廉。
2.報考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的:考察以考調崗位1:1的比例,按考調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
3.若盤州市外考察對象不能提供本人檔案(包括提供檔案資料不全)、不能提供相關調動手續(xù)、考察中發(fā)現(xiàn)其不符合報考資格(包括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取消錄取資格,按程序依次遞補。
4.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方面情況以及是否具備報考、調動資格條件等情況,同時,審查檔案材料是否齊全、真實,進入單位手續(xù)是否齊備,重點審查考調人員的“三齡兩歷一身份”、廉潔自律情況等。
(八)選崗
選崗時間:待定。
選崗地點:盤州市教育局六樓會議室。
選崗注意事項:報考盤州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高中、初中學段不再進行選崗,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錄取。選崗在小學同學科、幼兒園同學段內進行,崗位一經選擇不能更改。若出現(xiàn)分數(shù)并列的,抽簽決定選崗順序。在規(guī)定選崗時間內,未到現(xiàn)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選崗資格。選崗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不能委托他人代為選崗。如有放棄選崗和取消錄取資格的,按考調成績得分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一經選崗,必須按要求辦理調動手續(xù)并到報考學校任教,不允許選崗或到崗后又放棄調動資格的情況出現(xiàn),否則三年內不得參加盤州市教育系統(tǒng)內相關考調。
(九)公示
本次公開考調成績、選崗及擬調動人員情況由盤州市教育局在盤州市人民政府(官網)和盤州教育宣傳微信公眾號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十)調動手續(xù)辦理
根據考察、公示情況和職位要求,對沒有問題反映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考調的,由盤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盤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盤州市教育局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辦理調動手續(xù)后,3年內不能進行調動(組織部門任用調動除外)。對反映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公開考調資格。教師調動后須按規(guī)定自愿接受初級崗位等級的管理,享受相應崗位工資待遇(含高職低聘),調入到新單位后,必須服從新單位崗位競聘有關安排,結合調入單位崗位競聘方案及實際競聘上崗,調動當年及今后均按新單位職稱評審條件申報相應職稱。經批準辦理調動手續(xù)的教師,在辦理調動手續(xù)時必須寫出放棄原崗位及職稱相關《承諾書》,否則不予以辦理調動手續(xù)。
報考盤州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教研員的,經考察合格后,如該崗位考調成績排位第一的人員不能辦理調動手續(xù),依次確定遞補辦理調動手續(xù)人員。
七、考調要求
(一)考調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如有違反規(guī)定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始終體現(xiàn)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原則,杜絕有違公平公正原則的現(xiàn)象發(fā)生。對在考調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不按規(guī)定和程序開展考調工作的,將視情況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并由相關部門根據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涉嫌違紀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次公開考調未盡事宜,由市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舉報電話:0858—3633046(盤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0858—3378023(盤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八、本方案由公開考調教研員和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盤州市2024年公開考調教研員和教師職位表
附件2.盤州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2024年公開考調教研員報名表
附件3.盤州市2024年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表(盤州市內教師用表)
附件4.盤州市2024年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表(盤州市外教師用表)
(識別上方二維碼查看完整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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