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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貴州省教師條例》《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1〕2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32號)文件要求,《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銅教函〔2021〕6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xiàn)將我縣2021年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資格(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及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 一的,可在我縣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一)戶籍在印江縣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持有印江縣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社會人員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
(二)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認定。
(三)駐印江縣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在部隊駐地所轄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yè)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等)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通過國家考試
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查詢)且在有效期內,申請的“任教學科”與面試科目一致。
申請人請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學(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學時間以畢業(yè)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首次申請教師資格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碩(博)士,不需要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但只能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其他人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且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面試科目一致。
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參加免試認定,不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但應當通過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其申請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學段要與所持證書一致。
(四)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需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等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體檢合格。
(五)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六)無犯罪記錄證明
內地(大陸)居民無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到公安機關核查并出具相關證明。
港澳臺居民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港澳地區(qū)由申請人填寫《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后交給現(xiàn)場確認點,待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填寫蓋章完畢后,通知申請人領取,再由申請人自行攜帶函件到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辦理無犯罪證明,港澳警務部門核實后,將核查結果反饋給出具函件的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再將核查結果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具體的辦理程序請申請人咨詢港澳警務部門。臺灣地區(qū)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qū)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證明直接交給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
三、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報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有關工作要求,為保證我省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及“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教師職業(yè)‘先上崗、再考證’人員”教師資格的順利認定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21〕1號)的相關要求,我縣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三個時間段進行,具體工作時間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網報時間:2021年4月12日8:00-4月30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網報時間:2021年6月21日8:00-7月2日18:00 (持《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認定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在本批次報名)
下半年網報時間:2021年9月22日8:00-10月15日18:00 (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申請人在“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認定一種學段學科教師資格,同一年內不得再申請認定第二種學段學科教師資格。
(二)現(xiàn)場確認時間、地點
1.申請幼兒園、小學教師和初級中學教師的教師資格認定現(xiàn)場確認時間:
上半年第一批“現(xiàn)場確認”時間:5月6日-5月14日。
上半年第二批“現(xiàn)場確認”時間:7月5日-7月13日。
下半年“現(xiàn)場確認”時間:10月18日-10月26日。
以上各批次時間段內“現(xiàn)場確認”的具體時間為: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3.申請請幼兒園、小學教師和初級中學教師的教師資格認定現(xiàn)場確認地點:現(xiàn)場確認地點: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政務服務中心惠企服務窗口(印江自治縣龍津街道北環(huán)橋橋頭)按照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為盡量減少人員聚集和跑腿情況,本著便民原則,申請幼兒園、小學教師和初級中學的教師資格人員可采取郵寄方式將現(xiàn)場確認所需資料于現(xiàn)場確認時間段內送達印江自治縣政務服務中心五樓507號惠企服務專窗。
(三)現(xiàn)場確認所需材料
1.身份證明
(1)內地居民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2)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3)駐印江縣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2.學歷證明
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其中,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申請人的學歷證明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通過系統(tǒng)核驗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進行學歷認證。
3.普通話等級證明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lián)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按照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為盡量減少人員聚集,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的教師資格認定人員,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前提下,自行安排在印江自治縣中醫(yī)院或者印江自治縣人民醫(yī)院級及以上公立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表自行在附件中下載),提交材料時一并提交體檢表(須為原件),體檢表當年當次有效。
5.照片規(guī)格
提供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與系統(tǒng)上傳照片一致)。
溫馨提示:為減少跑腿情況和準確核對網上填報信息情況,凡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可將以上現(xiàn)場確認提交的所有資料復印件(照片、體檢表為原件)全部郵寄(郵寄地址:印江自治縣政務服務中心五樓507號惠企服務專窗),并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用正楷字體清楚地注明本人聯(lián)系電話、收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郵寄地址、網上報名號,以便我們將辦理好的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免費郵寄到申請人所提供的聯(lián)系地址。
(四)完成認定時間
上半年第一批次于6月11日前、上半年第二批次于7月30日前、下半年于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申請人員需在規(guī)定的各個時間節(jié)點內完成好相關事宜,未在規(guī)定時間節(jié)點內完成相關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
(五)頒發(fā)教師資格證
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教師資格證,由縣教育局窗口將《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免費郵寄到申辦人所提供的聯(lián)系地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行承擔 ,申請人請及時關注我縣認定機構發(fā)布的領取通知。
1.?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請符合認定條件人員于2021年6月7日-11日領取;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請符合認定條件人員于2021年7月26日-30日領??;下半年申請符合認定條件人員于2021年11月8日-12日領取。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xiàn)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xiàn)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不規(guī)范,或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填報信息、提交材料、進行現(xiàn)場確認等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禁止學?;蛉魏螜C構替代報名,對由他人替代報名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xiàn)場審核確認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xiàn)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有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
(五)申請人已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已喪失教師資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六)申請人要配合認定機構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七)更多中小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相關信息,敬請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貴州省教育廳門戶網站(www.gzsjyt.gov.cn)和貴州省教育廳唯一官方公眾號“貴州教育發(fā)布”(微信號:guizhou_edu)、印江政府網,如有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0856-3918260、0856-6226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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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印江自治縣教育局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yinjiang.gov.cn/xwzx/tzgg/202104/t20210409_67757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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